問題:律師如何收費?
說明:
律師收費原則上雖各地律師公會訂定收費之標準,但實際上並未貫徹施行。就訴訟案件而言,目前一般性之案件通常為每一審級每一當事人五萬元,但台北市常有五萬元以上者,上限則沒有底限,約視律師知名度、事務所規模、路途遠近、案件困難度及訴訟標的金額等而定。如果當事人聘請律師為法律顧問,一般都會得到較好得服務或酌減收費。至於其他法律服務,如代為撰狀、代發存證信函、發律師函、辦理契約見證、辦理商標、專利、工商、土地登記、甚至諮詢(即律師談話費)都有一定行情,卻沒有統一的標準,因各事務所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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